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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工作提出五点建议

[2026-09-21 20:10]

日前,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指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近年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以“抓城建提品质”等专项行动为抓手,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各项重点任务,一体推进城市内涵式发展、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十四五”以来,全市城建年度投资从615亿元跃升至1500亿元,民间资本贡献率超70%。全市争取省级以上财政资金27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入超200亿元。古城保护更新市级财政投入30亿元,撬动民间资本投入超140亿元。形成8条部级工作经验、打造60余个省级样板工程,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入选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行动”城市,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亿元。

同时,调研发现我市存在统筹协同需进一步加强、功能品质有待提升、安全韧性仍有差距等问题。对此,调研组提出五点意见建议:一是优化体制机制,构建高效城市更新体系。要健全实施机制和全链条法规政策体系,强化考核激励,坚持系统观念、规划引领,加快编制《泉州市“十五五”城市更新行动规划》及城市更新相关配套政策标准,深化土地、规划、金融、财税等政策协同。二是突出项目带动,系统提升城市功能品质。要建设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坚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持续推进生态连绵带建设,推动城市发展绿色低碳转型。三是聚焦短板补齐,着力提高城市安全韧性。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完善城市防灾减灾体系;补齐安全生产短板,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城市更新规划、建设、运营全链条融合机制,严格执行市人大关于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的决定。四是强化产业赋能,激发城市更新内生动力。要强化产业引导,培育消费新场景和新业态,强化招商运营,聚焦老城区存量资源,推动工业遗存、旧楼宇、闲置公建和低效土地焕新利用;通过城市更新空间载体,实现以产兴城、以城兴产。五是统筹要素保障,夯实城市更新支撑基础。要强化用地保障,持续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构建可持续城市更新模式;优化审批流程,优先保障危房改造、公共服务等短板领域用地,推动更新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


来源:环城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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